在开放后的20世纪80年代初,画坛盛行一时的乡土风情热分两股流向:一股是乡土写实,这始于当时青年画家陈丹青的《西藏组画》及罗中立的《父亲》、何多苓的《春风已经苏醒》等。这是画坛第三代画家,也叫“思考的一代”,在对历史的反思中,对现实的批判中,抛弃那虚假的“现实主义”,而求返璞归真人性的觉醒。另一股是首推罗尔纯为代表的乡土表现风。如果说,乡土写实性绘画,是重客观,重对审美客体的再现中蕴涵着画家审美主体的情感和思想的话;那么,乡土表现性绘画,则重主观,重审美主体对审美客体(现实)的直觉感悟中的再创造,其所产生的“有意味的形式”,是一种主客体神妙契合的自然流露,并以它的形式张力使人在审美过程中有种心醉神迷的感应。然而这两种乡土风情画,后来逐渐被一些人引入了误区,失去了最初画家对生活的真切感悟,失去了热腾腾的生活气息,前者一味追求苦旧、原始而变成徒有空壳的虚假,后者则成为一味地追求唯美的矫饰风形式的滥觞。到了90年代都跌落为商品画的风格。而罗尔纯的艺术始终保持着不衰的魅力。
不衰的艺术魅力
罗尔纯的艺术不是猎奇,是他的生活经验和情感结郁的形式外化,是他生命激情的流泻。在他的木讷、柔弱谦恭的外表包裹着一颗火热的艺术之心,他那充满激情而丰富的内心世界,仿佛沸腾的火山熔岩,只要面对画布,就会喷涌而出,释放出压抑的能量,放射出耀眼的光彩。他画画,是一种生命的行为,其艺术的创造力,就是他生命本体的冲动,其作品就是他自我生命的显现。只要进入画画的状态,他就毫不怯懦,毫不迟疑,像猛虎扑食,迅疾地捕捉审美客体的特点,三下五除二地就可呈现出充满生命活力的形象来,他是出了名的“快攻手”。他在作画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机敏、果断、快捷、大刀阔斧,是他性格的另一面,或许这也是人自身的互补、自我调节的方式。绘画是他的生命的一种形式,一种生命状态,他属于那种“大智若愚”的人,只要一开口,便语出惊人,不同凡响。
其不同凡响来自罗尔纯善于对中外艺术的吸收、消化为自己的营养。他的画,得绘画大师的精髓,并非生吞活剥地拼贴,学大师并非像大师。他把中西的绘画精神融于自己的绘画语言中,形成了他绘画中那缤纷灿烂的色彩、“宁方勿圆”的拙味、酣畅淋漓的笔意所表现的特有的美学风格。
缤纷灿烂的色彩
美罗尔纯是颜文樑的高足,他继承了导师艺术“快乐论”的美学观点,即画画就是要美,要“好看”。但他并不完全拘于老师的绘画观点,虽颜老手把手教他画写实的画,甚或是细密画,但他只取颜老关于印象派色彩和作画的某些技法,表现出极大的随机性。他作画,事先没有严密的草图,也尽量简化了作画的步骤,只凭简单的速写,随着意识的流动,以自己的生活积累逐渐丰富完善画面形象,画面疏朗、松动,有种不确定的流畅感而富活力。他的画有印象派的绚丽色彩,但并不注重光照下的明暗透视,基本上是用平面构成,以色块的大小,色的黑白、强弱、浓淡、冷暖的编织来推出画面空间。画面色彩的调度有极大的自由度。在他缤纷灿烂的色彩中既有主观随意性的自然又有装饰的趣味。其随机性,还表现在色彩铺陈的灵动性上,他继承了老师颜文运色的传统,在施色过程中把颜色直接摆在画布上调和。在刀痕、笔触的交织中,保持了色彩的新鲜明亮和生动活泼的肌理。这种主观情绪型的表现性色彩,是他生命激情的流淌。值得一提的是罗尔纯特别钟爱红色,也许是红土赐予他特有的美感。1984年“全国第六届美展”上,他的一幅《望》,以他那热烈而沉稳的红色,倾倒了多少人。在他的作品中,不独画故乡的《村口》、《红土》、《山间小路》、《秋》、《树》等画中有各种迷人的红色变奏,连《澜沧江畔》、《新疆古城》也要在朝阳或晚霞中显现其红色的魅力。他的许多人物画如《岁月》、《土地》、《出村》、《牵羊的老人》中的老头、老太太们,也在红色的背景衬托中显得格外地有风格。这种红,可称为是“罗尔纯红”,它红得灿烂而辉煌,又红得凝重而悲壮,这是他用自己的心所感应到的故乡最本真的脉动,是他提纯浓缩生活原貌,找到了超越视觉真实而又不脱离生活实感的色彩语言。这不仅洗尽浮华而归于质朴的艺术的本真,也是他的“恋乡情结”获得了外化的手段。
“宁方勿圆”的涩拙味
罗尔纯的艺术,有绚丽、光彩照人的色彩,但不甜腻、甜俗,不是圆熟得宛若瓷器,而是粗陶,甚或是毛坯,总有一种未完成的感觉,总有一股耐人寻味的涩拙味。这种涩拙,偏离了传统美学的范畴,追求的是一种“丑中美”。如他的形象塑造,总有股子嘎劲,生角的脑袋、长歪的鼻子、上下错了位的眼睛,却个个性格鲜明,神态生动逼真;他画中的“树”也总是歪歪扭扭且又茁壮生长,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而画中的“屋”,也是七歪八斜,在稚拙的趣味中渗透着生活的质朴与淳厚。他那拉长的脖子,似有莫迪里阿尼的神韵;形象的有棱有角,又有毕加索等立体派们的造型观念,但这又是中国式的“宁方勿圆”传统绘画观念。这种夸张和变形的“丑中美”,与现代艺术所掀起的审丑美学不谋而合。这种丑,伴随着人们在审美活动的不快感而产生,而又让人奇异地发现,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优美,粗俗藏在崇高的背后,美丑并存相共。这是一种“征服障碍”的审美活动,具有更强的艺术效果,更显出“真”的美学境界。这种丑,以放错了位置的美,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美感形态。他画中的这种涩拙味,是他心灵深处的颤音,透着几分持重,几多艰辛;是他站在一定的高度环视世界,咀嚼人生的酸甜苦辣,体味到更多的生命滋味的呻吟。他所表现出的“丑美”,比真还“真”,不仅“好看”,还耐看。
酣畅淋漓的笔意
罗尔纯的画,总给人一种很“帅”的感觉,这种“帅”意,似乎与涩拙相悖,但在罗尔纯的艺术中是一个统一体。他的画具有很大的写意成分。早期的一幅《三月三》(1986年),就显露出此端倪,画面在一片嫩绿中,只是简单的走笔,就把老婆婆的持重、小媳妇的娇嗔、小姑娘的迷惘神情表露了出来,而在她们身后的三个汉子,只用了他们切入画面的不完整的身影作衬托。这种以神写形的简笔法,使形象更为生动。之后1989年的一幅《澜沧江畔》,更是在随意简率的运笔中,看不清人物容貌,只有三位女性,婀娜的身姿十分动人,画面虽用的是橘黄的亮色,却给以朦胧的美感。他的《树》、《山间小路》以狂放转动的笔触,写出了田野的勃勃生机。而他的《泊》在白色的高调中,用墨线的自由的走动,更有一种南方水乡神妙的韵味。其随机性,更表现在他的运笔上,他横扫竖抹、大刀阔斧的用笔,有种痛快淋漓的快感;他那旋转灵动的用笔,有梵高式的激情,但并非是梵高式的笔触。他用笔的“帅”味,似乎更得益于中国书画传统中的写意性,那种挥洒自如,疾徐有致,泼写兼之,错落披弥,虚实相间,这中中西西艺术语汇都融入了他的笔端,用缤纷灿烂的色彩来纵情恣意,抒写性灵。笔触是画家的个性流露,这种随机性,是以直觉感受,情感宣泄为特征,也充分表露出一个画家的灵感、心理素质和艺术修养。在“逸笔草草”荒率流畅的走笔中,似欢唱着生命的颂歌一路走来,也袒露出了一颗充满生命激情、孤傲不屈的心。
陶咏白
1997年元月北京方庄芳星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