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公众对公共生活的环境品质和公共艺术表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城市化促进了公园绿地、广场等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大量形式各异的城市雕塑、构筑物、装饰物等公共艺术形式,既丰富了城市景观和提高了公共开放空间的文化艺术氛围,也出现了设计师、艺术家的创意与公众的需求和理解之间的矛盾。一方面,艺术家认为公众对公共开放空间和公共艺术表现形式的认知水平低下,自己的创作活动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公众却认为那是设计师和艺术家的自我表现,自己的需求得不到充分的满足。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是城市公共开放空间规划设计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城市公共开放空间规划设计的目标
1-1、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涵义
城市公共开放空间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不同的学者都从各自的专业学术角度提出了各异的阐述。美国著名的城市规划师凯文•林奇认为公共开放空间就是任何人都能在其中自由活动的空间,它和土地所有权、大小、使用方式和景观都无关。林奇在此强调的就是开放空间的开放性、公共性和社会性。他认为只要是任何人可以在其间自由活动的空间就是开放空间。开放空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属于城市外缘的自然土地,另一类则属于城市内的户外区域,这些空间由大部分城市居民选择来从事个人或团体的活动。
因此,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上去理解:广义上是指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开敞性共享空间,是指非建筑实体所占用的公共外部空间以及室内化的公共外部空间;狭义上是指城市街道、公共广场与绿地。公共开放空间具有多种特质:开放性、社会性、识别性、通达性、安全性、多样性、文化性、复杂性等。从公众的社会利益角度出发,确立城市共开放体系对于提高城镇整体社会形象,改善城镇公共环境品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1-2、公共性的原则
为了确立城市公共开放空间规划设计的目标,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公共性?
1)公共性的目标是追求公共善(public good)或者是最高善(summum bonum),并通过一个具体的载体形式(如公共开放空间)来呈现出来。
2)公共性的主体是公众,公众既是公共性载体的需求者同时又是使用者和评价者。因此,公共性利益的实现是由公众需求出发又回归到公众使用和评价的过程。
3)公共性的实施必将主要依靠公众自发形成的非赢利性组织机构来执行,或者依靠个体之间的交流合作来实现。现行的行政主导管理方式,在现阶段虽然可以起到优化公共资源和协调公共体系间关系的作用,但不应过分依赖行政决策手段,成为协调公共利益的主体媒介。
因此,公众、设计师、公共开放空间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公共开放空间的规划设计必须准确地反映公众的需求,并通过与公众广泛而且紧密地交流合作来实现公共利益。这是一个循环渐进的过程,需要反复多次的交流和沟通,协调各方的利益。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设计师应该起到专业引导的作用,分析和归纳总结各方的要求,并通过专业规划和设计手段创造富有创新意义的城市开放空间。
图-1 公众利益、公共开放空间与专家三者之间的关系模式图
二、公众需求与设计师创意间的差异
以日本名古屋市中心的文化艺术广场“21世纪城市绿洲”为例(图-2-1~4),通过一天里全利用者的属性、滞留时间、行为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等进行追踪调查和利用意识的抽样问卷调查,考查公众的利用状况与公共空间环境之间关联性。
图-2-1 “21世纪城市绿洲”全景
图-2-2 “21世纪城市绿洲”下沉集会广场
图-2-3 “21世纪城市绿洲”顶部水体
图-2-4 “21世纪城市绿洲”花园
基地位于名古屋市中心,周边有爱知县立文化会馆和高密度的写字楼、银行以及商业设施。为了突出名古屋市的新城市形象,市政府主导规划,力图打造综合娱乐休闲、交流集会宣传、购物、交通等多种城市机能于一体的公共开放空间。设计师以水和绿色为主题,采用大量的艺术雕塑和构筑物,烘托强烈的文化艺术氛围。设计师通过四根钢柱支撑起一个复杂的钢结构,承载一个巨大的椭圆型玻璃体,形成空中水体。下沉的广场,是宣传集会的场所,也是整合四周的商业设施,联系上下交通和水平交通的重要枢纽。设计师希望“21世纪城市绿洲”吸引公众参与公共生活,成为市民业余时间消费的核心场所。
但是,从利用状况的调查分析结果来看(图-3),除了临时性主题集会以外,80%的使用者为周围的上班族和青少年,70%的利用者是滞留时间在15分钟以下的短时间利用,利用行为集中于主动线附近或商店街,多是吸烟、临时性休息等行为,缺少有意识地、积极地使用场所。因此,很显然设计师忽视了所处的地理环境特征,忽略了利用主体的真实需求。单方面的由上而下的设计过程易于产生规划设计与公众需求之间的脱节,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图-3-1 下沉广场人流滞在场所分析
图-3-2 花园人流滞在场所分析
图-3-3 滞在时间构成分析
三、公众参与型的设计实践探索
既然公众需求是城市公共开放空间设计创意的基础,那么是否应该让公众参与设计创作过程呢?通过日本岐阜县可儿市文化中心的设计创作过程,进一步探索公众参与型设计方法。
在可儿市市民参与型设计实践过程中,市民作为公共开放空间的利用主体积极参与了整个计划设计的全过程。市民通过自发组织的非营利性组织,探讨社区将来的发展方向,并向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设想。行政管理机构积极应对公众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共同参与,设定分项目专业委员会重点讨论相关建设和运营课题。并与设计师和艺术家展开对话交流,共同协商解决相互间的分歧。市民研究委员会的意见被充分采纳,使用者与设计师两者间取得了实质性的认同(图-4-1~2,图5)。
图-4-1 可儿市文化中心广场(香川寿夫设计) 图-4-2 可儿市文化中心入口(香川寿夫设计)
图-5 可儿市公众参与型设计实践的组织结构模式
市民从日常生活的视点出发,针对规模、空间机能、环境氛围、材料、备用品、外部空间的配置,以及市民使用的便利性、今后运营管理机制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积。通过专家委员会的疏导整理,将原本个人的、分散的、非专业的、自发的想法系统化,共同规划设定了空间机能和环境氛围,从而提高了公众对公共开放空间的认知和设计艺术表达的理解水平。
与此同时,设计师通过与公众的对话交流,由片面侧重于空间环境机能构成和环境艺术氛围创新,到真正以公众生活为基础,动态地把握公众的现实需求,积极采纳正确意见,并融入到设计方案中去。在与公众的交流过程中,设计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心也得到了加强。设计师分阶段的、循序渐进的教育并鼓励市民的积极参与设计过程,使得公众进一步加深理解设计意图,真心喜爱并努力维护项目的开展推广。
通过改变态度和方式,积极参与和公众交流,提高行政策划和设计团队的自我协调和运营管理能力,既可以推动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建设发展,也可以提高公共资源运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共文化艺术的发展。
四、结
1)城市公共开放空间是以追求公共善、最高善为目标,体现公众的共同要求,是提高公共生活质量的重要媒介。
2)公共开放空间和艺术表达方式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或者像雕塑一样的艺术品,而应包含人与物、物与物、人与人的相互关系,是有机的整体的概念。
3)公共开放空间的创作不应是设计师凭空想象的作品,以及供少数专家评述和学者欣赏的艺术品。因此,公共开放空间必须以公众的生活需求为基础,体现公众的价值观和审美情趣。设计师需要通过动态的观察和与公众的积极对话交流,做出正确地分析和判断。
4)“公众参与型设计”是解决设计师的创意与公众需求的矛盾的有效方法。通过与公众的交流,相互学习,建立与公众的相互信赖关系。引导并提高了公众对设计作品的理解水平,推动公众组织机构的成熟发展也是设计师应该承担的重要的社会责任。
参考书目:
1.【美】凯文•林奇著,项秉仁译.城市意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5
2.【日】庐原义信著.尹培桐译.外部空间环境设计.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
3.【丹麦】扬•盖尔拉尔斯•吉姆松著.汤羽扬、王兵、戚军译.公共空间•公共生活.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2003
4.【美】简•雅各布斯.金衡山译.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上海:译林出版社,2006
5. 丁圆、吴祥艳、赵坚编著.景观设计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作者:丁圆
作者介绍
丁圆,留日博士、日本三重大学博士后。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景观设计教研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