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CAFA读书丨柯律格与《雅债》

时间: 2020.11.17

【图书信息】

作者:  [英] 柯律格

出版社: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副标题: 文徵明的社交性艺术

译者: 刘宇珍 / 邱士华 / 胡隽

出版年: 2012-4

页数: 297

定价: 45.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开放的艺术史丛书

ISBN: 9787108036513

【内容简介】

本书在文徵明研究中开辟了新的领域,全书通过解读明代书画泰斗文徵明以艺术之名的社交和明代复杂的社交关系,以“社会艺术史”的角度重构了文徵明的一生,大写的“艺术家”被还原为社会关系网络中的文人雅士,在各种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时机中展露着他的才华和性情,从人情义务与礼物交换的角度重新审视文徵明。该书为三联书店重点图书“开放的艺术史”系列中最新的一种。

【作者简介】

柯律格(Craig Clunas),当代研究中国物质文明史的重要学者,现任英国牛津大学艺术史系讲座教授。1954年出生于英国苏格兰亚伯丁(Aberdeen)。1974年曾前往北京学习中文,后分别于剑桥大学东方研究院及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取得学士(1977)与博士学 位(1983)。曾担任伦敦维多利亚与艾伯特博物馆(Victoria & Albert Museum)中国部资深研究员兼策展人长达十五年,并自1994年起先后任教于萨塞克斯大学(University of Sussex)艺术史系及伦敦大学亚非学院(SOAS)。他不仅博学多闻,对于中国传统典籍亦有深厚的造诣,同时经常关照西方文化史、人类学、社会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将两者结合而提出新颖有洞察力的学术论述,学术成就广受国际学界的赞誉。柯律格著作丰富,自1991年起陆续出版《长物志:早期现代中国的物质文化与社会地位》(Superfluous Things: Material Culture and Social Status in Early Modern China ,1991)、《明代中国的园林文化》(Fruitful Sites: Garden Culture in Ming Dynasty China ,1996)、《早期现代中国的图画视觉性》(Pictures and Visuality in Early Modern China ,1997)、《中国艺术》(Art in China ,1997)、及《雅债:文徵明的社交性艺术》(Elegant Debts; the Social Art of Wen Zhengming, 1470–1559 ,2004)、《大明帝国:明代中国的视觉和物质文化,1368–1644》(Empire of Great Brightness: Visual and Material Cultures of Ming China, 1368–1644 ,2007)等书。其中《长物志》更是有关明代晚期文化消费的经典著作,影响深远。

【目录】

开放的艺术史丛书总序/尹吉男

致中文读者

引言

第Ⅰ部分

1 家族

2 “友”、师生、庇主

3 “友”、同侪、同辈

第Ⅱ部分

4 官场

5 “吾吴”与在地人的义务

第Ⅲ部分

6 “友”、请托人、顾客

7 弟子、帮手、仆役

8 艺术家、声望、商品

后记

谢辞

注释

参考书目

图版目录

人名索引

【精彩文摘】

文徵明生于成化六年十一月初六日(相当于公元1470年11月28日)。自其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文徵明就成了一个社会主体(socialsubject),负起漫长一生中接踵而来的一连串人情义务。其中最直接的莫过于对文氏家族在世或已逝成员的义务(指其父系家族,称“家”或“氏”)。此外,姻亲亦是他尽义务的对象,先是对母系家族,继而扩展到自己妻子的亲族,由是而渐延伸成一片广布而模糊的亲戚网络,如连襟,或子孙辈的亲家等。然而,除了那些已经在艺术史或文化史上以画家、书家或是篆刻家的身份占有一席之地的子侄辈与后世子孙以外,关于文氏家族的其他成员则鲜有研究。我们必须在一开始便承认这方面的研究甚为稀少,因为直到相当晚近这才成为艺术史研究关注的重点。即使将广义的家族成员全都纳入考量,他们也几乎都不是现存或记录中文徵明书画作品的受赠者,而这些艺术作品却是文徵明今日得享大名的由来。为家族成员所作的诗也相对稀少。虽然文氏家族的男性成员几乎都是五十万苏州居民中,约两万五千名受过传统教育的精英分子之一,但在17世纪以前,却没有任何一位文家成员成为明代政治界的要角;欲进入这官僚体系,得通过一系列以儒学为本的考试才行。关于这些人,以及他们与文徵明间日常往来的资料相当零星,甚至有完全空白的部分(例如,我们无法确定文徵明成婚的确切年代)。但是这些零星的资料在文徵明或他的同侪团体眼中不见得不重要。他们都将“家族”视为个人能够发挥作用的首要认同场域。上自帝王下至黎民,每个人都有家族。所有的人都必须分担对骨肉应尽的义务,正如各种家训中不断复述的,这是每位家族成员无法逃避的责任。作为一位知名的文化人,当然也无法自作为文化价值核心的家庭中脱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