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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云昌:十八岁慢慢死去

时间: 2016.7.27

18岁我上高二文科班,中缅边界的云南省梁河县第一中学,离家不到2公里。

每天上课,课余学习绘画,高中已经没有美术课,混成语文科代表,向班主任王世畏交完作业后,通常到他隔壁初中美术老师聂鹤昌家小坐,用他画室数年。下晚自习后到河边练习一小时拳脚,男孩之间琐碎的公平愿望通常用拳脚诉求。但是那时已发誓不再胡乱动粗了。17岁时课后和我最好的朋友,美术老师聂鹤昌的儿子聂茂华闹着玩,我教他最帅的飞腿,结果不到5秒钟就把他右大腿骨踢折了,这事至今让我难受,聂老师没要一分钱治疗费,一家人反过来安慰我……其实在更早的时候,我就知道有些事情不可以简单解决——13岁时成天欺负别人或者被别人欺负的我没事好夜游,一个夏夜走完一圈县城困了躺街边卖肉木版上,酣睡时来了一群穿制服的壮汉,他们的举止比他们手中刺眼的手电光更为粗暴,成天打闹的少年或是正常人都无法和他们论是非曲直,更别说什么公平正义了,那时我接触到这个现实冰山的一角,也从13岁我决定离开故乡。

和父兄关系紧张,淡漠,直到20岁以后正常,不再反感母亲凡事求神拜佛,多少芸芸众生很多时候也只有求鬼神了。后来混在离故乡大约5000公里的北京,父兄都已过世,转眼40多年,奇怪在这险恶的现实中活到现在,按自己的意愿度日,做一些自己喜欢力所能及的事滋润自己早已冰凉苍白的心。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啊。母亲更专注于神佛,可能世道更凶险吧。或者说现状和我少年时期那些迷信 混乱的年代没有多少变化,很多事情还是不可以用拳脚,甚至不可以用法律,责任,良知和其他手段来摆平,如果现实腐败黑暗,那么文化,艺术,科技,教育等任何一个领域都不可能例外幸免,在这种社会状态下的每一次得呈也可以说是一种耻辱。

未未奇怪我对扬佳案,矿难,地震等现实现象的淡定,冷静,从某种角度上说,从18岁或更早的时候我已慢慢的死去,身体只是一堆会动的肉,每一种选择都在嘲笑黑暗,心有一万年的念想,这才几天。

何云昌
2009年6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