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信息】
作者:〔美〕彭慧萍 著
书号:978-7-301-29085-9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05
定价:56.00元
【内容简介】
本书站在宏观的历史视角,以时局变迁下南宋官制异动为经,以宫廷画师的职官迁转、调度运作、画艺薪传为纬,剖析为何宋室南渡,朝廷无法复置如同北宋翰林图画院,省舍独立的实体画院。研究结果表明,南宋由“御前画师”“非御前画师”两大模式供职宫廷,为远绍唐代,汰换北宋,孕育元、明、清宫廷绘画机构运作机制的摇篮推动者。此一运作模式,在宋亡后不断转型,由御前画师蜕变为后世对南宋实体画院制度的想象。
【作者简介】
彭慧萍(Huiping Pang),中央美术学院史论系博士,斯坦福大学艺术史博士,Smithsonian Institution博士后,现任职于芝加哥艺术博物馆,曾于Artibus Asiae、 Journal of Song-Yuan Studies、 Ming Studies等中英文核心期刊发表数十篇学术文章。研究方向为宋元明清书画史、宫廷政治制度史。代表著作涉及辽金番马画、徽宗政治与天变、锦衣卫贪污案,以及明代宫廷查抄案。
【目录】
序 / 001
第一章 乾坤翻覆:汴宋皇城倒塌之后 / 001
第一节 无省舍院址:无法寻觅南宋画院院址 / 006
第二节 阙复置记录:历史时机中南宋画院应该复置却错过良机 / 013
第三节 无编制层级:南宋中央官制机构未见画院编制于何处 / 024
第四节 无科层结构:南宋宫廷画师官称职衔之结构紊乱 / 035
小 结 南渡生变 / 041
第二章 官制变迁:南渡后内侍省、翰林院、翰林子局命运各变 / 045
第一节 内侍省:南渡后三省六部大肆裁并,内侍省1160年遭致罢撤 / 047
第二节 翰林院:南渡后翰林院下挂诸艺局已有挂牌虚实之别 / 052
第三节 画院职事:北宋画院承担之职事,南渡后遭瓜分侵夺 / 054
第四节 朝臣降压:娱乐性、消费性艺局南渡后遭谏阻鞑阀 / 059
小 结 历史涡流 / 068
第三章 供职模式:南宋宫廷画师之隶属职局 / 073
第一节 复职于何处:所谓宣和南渡,绍兴间复官者均非复职于画院 / 075
第二节 散隶的供职:南宋“非御前画师”之隶籍机构散置诸处 / 076
第三节 轮值的精英:南宋“御前画师”之轮值模式 / 091
第四章 职制流动:南宋宫廷画师之职官迁转 / 121
第一节 雀屏中选:“非御前画师”至“御前画师” / 123
第二节 南宋“御前画师”之利禄关升暨迁转调度 / 124
第三节 奉使出疆:南宋宫廷画师改秩升迁之转官新捷径 / 143
小 结 南宋宫廷画师供职模式之转型暨元、明、清后世的选择性承袭 / 148
第五章 走出宫墙:南宋宫廷画师之民间性 / 155
第一节 画家十三科:生活民间的宫廷画师术科组织与流动模式 / 157
第二节 家族班底:画家十三科各教科专业如何代代薪传 / 174
第三节 作坊合作:宫廷画师合作造画 / 179
小结 半官方、半民间的宫廷画师暨画家十三科教科组织 / 204
第六章 后世的想象:元明清后世渐次缔造南宋画院之画史形象 / 209
第一节 预设制度 / 211
第二节 变化官称 / 217
第三节 改动文本 / 218
第四节 编织叙事 / 220
第五节 臆造院址 / 220
小 结 天崩地裂之后:历史记忆与画史神话 / 222
结 论 南宋画院:宫廷画师的抽象集合体 / 225
附 图 / 235
附 表 / 241
附表一 1127—1138年间南宋朝廷之流窜记录暨宫殿建置记录 / 243
附表二 1163—1279年间有殿阁更名或翻新,但无机构职局的建置 / 262
图 目 / 265
重要参考文献 / 275
两宋年表 / 299
鸣 谢 / 301
【书评】
彭慧萍专题研究南宋宫廷画师的供职模式,作业甚力,用宋代制度史的资料,在宋代画史上做出很好的贡献。
——方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著名中国艺术史学者)
作者以深厚的绘画史与宫廷机构史治学功底,追溯南渡后画院改制及其对元明清的影响。复用后现代史学的叙事文笔,追究后世如何打造南宋画院形象,视野宏阔而目光锐利,读之恍若置身南宋。
——汪悦进(哈佛大学艺术史与建筑史系教授)
北宋灭亡后,翰林画院如何承续,一直是个极为艰巨的研究主题。彭博士以独到的专长见解,剖析原本掌管宫廷画家的内侍省,翰林院等内廷机构以及画院职事,在南宋如何由新一代的组织取代。书中对南宋画师的升迁管道与艺术教育,提出令人振奋的结论。
——Dr. Ping Foong (Foster Foundation Curator of Chinese Art, Seattle Art Musuem)
【精彩文摘】
南宋画院:宫廷画师的抽象集合体
研究宫廷绘画运作制度,首先需认清“画院” 一词本身存在弹性,弹性空间里包含了不同的灰阶类型。在狭义画院的金字塔顶端,是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北宋徽宗朝翰林图画院。北宋画院系一省舍独立、职制完整的机构实体,这是作为机构的画院。作为一个实质机构,徽宗朝画院于官制体系中于法有据:有明确固定的画院院址,有机构存废的历史记录,有职制鲜明的上下层机构,有诏书敕令的调整轨迹,有画师集中住宿的房舍, 有阶秩分明的层级制度。凡此诸项作为实体机构的规格条件,南渡后无一能够成立。
1125年朝廷罢废翰林诸艺局,此一罢废时间,就是两宋实体画院永远终结的历史时刻。再回头审视1125—1127年北宋末史料,亦仅见后苑作、书艺局等职局记录,而未提及已废画院:
(1125年)后苑、书艺局等月省十九万缗,岁可省二百二十万。
(1126年)后苑、书艺局、文书库之赏,又若近习所引,献颂可采,效用宣力, 应奉有劳,特赴殿试之流,所叨恩数,不限高卑,一褫夺之。
南宋不再复置类似北宋的实体画院,因此没有复置记录;而所有两宋历史上诏罢于北宋末年且永久罢废的机构职局,也都不再有复置记录。此一情况并非孤例,北宋执掌朝廷典礼用乐的大晟府乐所(隶属于礼部太常寺)南渡之后不复重建,当宣和七年12月朝廷“诏罢大晟府”后,该职局就永远销声匿迹,南宋文献中也不再出现。
与戛戛独造的徽宗朝画院相较,在此之前西蜀、南唐等的摸索雏形,与北宋之后的辐射模式,均不能与其等量并列。北宋的单一画院、清代的双画院,代表职能独立、有省舍、有阶层化配额(待诏、祇候、学生等)的画院。南宋、明代画院,代表御前系统的画师集合体,此一系统缺乏独立运作的能力,无阶层化的层级,无固定配额,无单一办公室可供上班。
除了北宋、清代具有独立运作、省舍固定的实体画院外,其余各朝代的运作模式均不同。事件记录者对于所谓“画院”的定义不同、参照系数不同,因此是否称为画院,因朝代而异、因人而异、因书写时的上下文脉而定。
与北宋画院的黄金时段相较, 南宋人不将本朝宫廷绘画运作模式视为画院。 任职三省百司的“非御前画师”由隶属机构登记在案,“御前画师”直隶于帝王但无专属的署廨院址。因此在实体机构的严格意义上,无论“御前”或“非御前”,其制度规模的分散程度无法匹配“御书院”“医官院”“天文院”等其余翰林三艺局;散状隶籍的供职网络没有稳定的职制层级,没有专门的行政办事房,因而南宋人不称画院,如同1146、1186年朝廷诏令,1169、1270年临安方志, 1236年《朝野类要》,1275年《梦粱录》等南宋公私文献所记。
如果再回视南宋人编纂的南宋画史,辄更能理解由宣和南渡,出身官宦世家,并于1167年撰成《画继》的作者邓椿,为什么称北宋宫廷画师何渊、李希成、战德淳、宣亨、卢章、田逸民、侯宗古、郗七、周照、任安、薛志、扬威、勾处士“在图画院”,而不提南宋宫廷画师李唐、刘宗古、徐确等供职于画院。《画继》之所以始终不提南宋画院,是因为南宋宫廷无实体画院。精确地说,南宋并不存在任何一处静止不变、独立运作、自给自足并堪称画院规格的殿堂,只有辐散的画家十三科,交织成错综复杂的宫廷绘画职能网络。
画家十三科不是机构,不是固定统一的一块磐石,而是结社于民间的半官方、半民间的十三种绘画专业教科。画家十三科使南宋宫廷画师,在宫廷外亦被组织起来。和雇制是暗中联系宫廷、民间的潜在力量。该制度的盛行原因,肇端于南宋宫廷节省开销,坐享其成,而不栽培画师。而和雇制亦使我们真正看清,现实功利的南宋朝廷,让优秀或有用的画师领微薄薪俸,按功给赏,不让平庸、低效率画手蠹蚀皇粮。
南宋罢废了奢侈性机构,却开启了宫廷画师“随奉使补官”奉使出疆奖酬之路,让画师更彻底为国家所用,空间场域更为开拓。“轮值”“当班”“和雇” 等制度的灵活施展,让南宋朝廷运筹帷幄,随势遣调画师入宫。而即便南宋不复置画院,宣和朝“睿思殿日命待诏一人能杂画者宿值,以备不测宣唤”之轮值经验仍能汲取。徽宗的便殿为睿思殿,有“宣和间专供御画”的刘益、富燮,任“睿思殿御前文字外库祗应”。 睿思殿每日精选一位画师, 于帝王殿前的轮值制度, 被聪明地承袭下来,成为南宋御前画师的历史原型。
元人去北宋已远,无法亲身经历北宋画院的黄金时代,他们对画院概念的参照系数,为南宋或金朝,无论何者,元人对于画院的期待值较低。唐、辽、金宫廷画师散隶于各处殿阁,皆被元人泛称为画院。在元人的诠释语境中,元人称北宋翰林图画院为画院,称唐、辽、金宫廷绘画运作机制亦为画院。例如元人脱脱提及辽代“翰林画院”,张翥(1287 —1368)、郑元祐(1292 —1364)谓金代画师李早于“画院供奉”, 可见元人对画院一词采取宽泛的定义。
元人(包括周密、庄肃等入元的南宋遗民)对于画院一词的泛称,间接误导了后世对于南宋画院的认识,认为南宋存在一个与北宋完全相同的画院实体。 而实际上,南宋所存在的,只是一个宽泛的、能够行使画院功能的宫廷画师的抽象集合体。 唯有从制度上对这个抽象集合体的运作模式加以研究,才能破除历史迷思,还原南宋画家真实的工作状态、合作模式,替南宋宫廷绘画史提供一个真切的历史语境。
艺术史学者通常忽略制度史研究的重要性。但愿此份跨学科的整合研究可以让更多研究者敞开视域,看到制度史研究所提供的法理依据。毕竟,能够真正解决宫廷书画史争议的,是制度史的研究,而非对画面本身的猜测。
书中对于南宋工部下辖散置临安诸匠作的人员调度模式、 机构层级(例如: 工部、将作监、修内司、平画作、画作)的探勘,有助于宋代工艺史的研究。对于修内司各部于临安城的地理位置分析,在帮助研究南宋修内司官窑、修内司染坊部、修内司教坊部等工艺史、音乐史学科的同时,也可以使研究南宋院体画的艺术史学者,看到所谓的南宋宫廷风格,并非是凤凰山皇宫宫墙内部机构所创造的风格,而是以整个临安京城为纽带,漫傍西湖,与民同栖的诸处御前画师笔下的临安风格集合体。
因此,此书虽以南宋画院的省舍职制为命题,但触及的视角绝不仅止于制度史研究。 真正烫烙下画史印痕的是延续生命的画师暨作品,而非画院制度本身,是画师活跃于画史舞台,是画作烙印下时代遗痕。这份关于南宋御前画师合作造画的研究,呼应了孟久丽的马和之作坊研究, 井手诚之辅的宁波区域作坊研究。 书中对于南宋宫廷画师受雇于宫廷、民间,不同作坊互利共存的商业化倾向,能够辅助书画鉴定者,解释为何“一画共见复数风格”的现象罕见于北宋,却在南渡后屡见不鲜。而某一部分绘画题材,例如大傩图、卖眼药、货郎图等村野民俗题材,为何南渡后大量被宫廷画师绘写。由于御前画师无固定的上班地点,日夜轮值等待宣唤,因此马远、马麟、李嵩笔下开始出现夜间皇宫等写生题材。
最后,当历史学者普遍认为艺术史学者多缺乏法理或史源依据,故而对历史学科少有贡献,冀望本书建构的两宋官制之变,能回馈历史学科,让政治史的研究者,重新思索南宋松散皇权下,中央与地方的互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