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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沉:画画就是在平面上做文章

时间: 2014.6.13

造型艺术,如果不从工具材料分类,抛开工具材料的界线,可以分为平面的、立体的两大类。画画,就是在平面上做文章。

我们画小品,面对一张白纸,怎么安排,这是第一位的问题。安排,就是设计,中国画叫布局,西方叫构图,或者干脆叫平面构成。

下面就几个与构图有关的观念谈谈我的看法。

画面空间
作画时,要打破自然的空间观,不去追求真实的空间关系,而要致力于平面分割。创作的目的不是去复制自然的美,而是创造一个能独立于自然的审美对象。画面就是我们的出发点,一张纸的四边,二条垂直线,二条水平线组成的稳定框架,为我们确立了构图的范围。在画面空间里,每一个形,每一块颜色处在同一个平面上,同样重要,不分主次,只有上下左右、中心四周的区别。(这一点,我们应向原始艺术、民间艺术、儿童画学习)。

视觉元素
我们要善于透过画面的具体形象,作抽象的形式美的思考。排除自然属性、社会属性,把画面上的形状和色彩归结为单纯的视觉元素,点、线、面、黑、白、灰、不规则的几何形、不同明度和纯度的色阶、不同的肌理,以及他们在空间占有上的位置、方向、大小。

形式美感规律
我们要创造具有审美价值的作品,必须研究形式美感的规律。在我看来,形式美感来自绘画元素(线条、形状和色彩)的有序性安排。总的规律是多样统一。

好的画,画面结构是一个有机结构,不可分割。在静止稳定的画面中有一种运动感,在富有动感的形、色排列后面,似乎有一条隐蔽的轨迹,就像受天体运行规律支配的满天星斗,疏密聚散,自然成文。

多样容易,统一也不难,难在既多样又统一,功夫就在能不能做到看似散乱,又有秩序。

构成形式美的基本因素:

均衡
首先就是指画面重心要稳定。画面的色块,由于形状不同,大小不同,颜色不同,会有不同的分量、力度,安排的时候,左右上下要保持平衡。

稳定,所以能产生美感,这是因为它符合视觉心理的需要。平时我们所见之物,无不保持重心稳定。静止的,或是运动中的,都要保持重心稳定,不然就有危险。保持重心,有安定感,就有美感。世界上一切运动着的事物,无不趋向于保持平衡和稳定。大至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人类社会的发展,小至个人日常生活,生理上的摄入与消耗,精神上的紧张与松弛,都必然趋向于保持平衡和稳定,一旦失调,就要人为的加以调整,否则无法生存。

保持画面平衡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对称的平衡,比如图案设计,二方连续,四方连续,单独纹样,这是一种规则的静态的美。既然是对称的,好比一个站着的人,就没有失去重心的问题,必然是平衡的。第二种是非对称的平衡,我们叫做均衡,左右上下并不相同,可是在视觉上又能保恃平衡。这是一种富有变化的不规则的动态的美。好比一个体操运动员,在运动中保持平衡,动作难度越高,越需要技巧。这正是我们所追求的动态的平衡。

变化
重复、雷同会引起视觉的单调感,甚主争人生厌。富有变化,能产生一种微妙的含蓄的美感,吸引人去欣赏。

有的书上说“最不对称,最不规则的空间和最少有平行线的结构最具有吸引力。”就是强调变化的重要性。

黄宾虹先生讲“不齐之齐”,如作茅檐,便须三三两两,参差写去。于右任论书法“忌平”、“忌对称”。画竹立竿“忌齐头平足”。这些前人的经验之谈,都是强调构图时画面变化的重要性。

对比
造型艺术中充满了对比因素:形的大小、方圆,色的黑白冷暖,位置上的疏密聚散,善于利用对比因素,富有刺激性,使人振奋,能产生单纯、明快、强烈的美感。

一般有两种构图类型,一是对比中求调和,这是强调对比的调和,画面有明显的不同质的色块分割,比如强调黑白,用对比明显的形状色块组合在一起,甚至用纯度很高的原色来作色;二是调和中有对比,这是弱化对比的调和,画面有种统一的柔和的色调感,一般用减弱色块的纯度、明度对比的办法,比如浅绎山水,达利的一些水彩画。

选择那一种构图,应该根据抒情表现的需要,习惯于用那种构图,往往与画家的个性、艺术气质有关。许多现代大师喜欢在对比中求调和,如齐白石、潘天寿、马蒂斯、毕加索等人。

潘老强调在构图时要“造险破险”,齐老在水墨画中糅进鲜艳的民间色彩,都是为了在画面上造成单纯强烈的对比美。

对比可以是单中心的集聚性构图,画面有一个大的对比中心;也可以是多中心的散漫性构图,如乱石铺街,不分主次,较为均匀的分布。

艺术观念的改变,对模拟性、主题性兴趣相对减弱了。现代艺术趋向于不分主次的平面布局的,如马蒂斯的画,自由的色块分割、互相衬托,很难分哪个为主,哪个为副。为了加强画面的平面整体感,经常用一种色彩同时涂在前景的物体和处于远景的物体上。崔子范的花鸟画脱胎于齐白石,很有现代感,造型更简,用笔更拙。最引人注目的几张荷花,其主要特征就是更多地采用了扩散性构图。

节奏韵律
构图就是形式的组织,构图规律就是形式的组织规律。刚才讲了变化、对比,要求画面富有变化,善于利用对比因素,这只是谈了事物的一个方面。问题在于如何把这些多样的富有变化、充满对比美的造型元素统一、调和,否则变化成了杂乱,对比成了刺眼,既不会有单纯强烈的美感,也不会有微妙含蓄的美感。

要使画面统一调和,只有根据视知觉功能的恃点,对造型元素作有节奏、有韵律的安排,用一点无形的隐蔽的轨迹把它们串起来。

人的视知觉不同于照相机,相机对客观形象的摄取是机械的复制,人的视觉对客观形象的审视是积极的创造性的有选择的把握。这就是人人都有的视觉识辨功能。

当看画的时候,强刺激的形色对比强烈的部位首先进入眼睛,依刺激的强弱,顺序观看,有一条扫描路线,只有形状色彩完全相同的形才会同时进入眼睛。

眼睛还有一种按相似性原则组织联系的功能,相似的就组合。当不同的色块散置于画面时,人的眼睛会本能地把近似的形和色联系起来观看。

要利用眼睛这种接对比的强弱顺序观看,按相似性原理联系观看的特点,来安排画面,造成一条隐蔽的轨迹,使观众沿着一条与构图需要相适合的路线去观看。

我们安排画面是利用一般人都有的视觉本能,但能不能很好地安排这条路线,作出有节奏有韵律的有序性安排,这就需要审美的眼光和创造才能。

均衡、变化、对比、节奏韵律,这是造成画面美感的基本因素,也就是形式美感的基本法则。

最后强调一点,所以要讲究非对称的均衡、对比、节奏感、韵律感,目的是为创造一个富有生命力和表现力的画面,不是搞一块花布设计。我们强调平面构成,但是要防止图案化的倾向。

一张好画,不论是具象的,或抽象的,都必须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就像人一样是由器官组成的,不可分割,浑然一体的。画面必须是一种有节律感的形式,静态的画面中有运动感,所谓“不动之动”的形式,甚至好像仍然不断变化生长。画面像人一样有个性、有感情,每张画都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情绪,有的严肃,有的活泼,有的古怪,有的简淡,有的强烈,有的温和,有的紧张,有的悠闲。这些描写人性的字眼都可以用到论画上,因为“画如其人”。画面就是作者人格、思想、感情的体现。

因此,可以说,在有限的画面上,不仅可以把自然形象转化为有欣赏价值的艺术形象,使画面具有感情色彩,还可以把抽象的观念、认识具象化,使画面具有象征意义。(1986年)

本文原载于《国画家》1995年02期